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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春伊始说新法

1998-02-14 来源:光明日报 张卫理 我有话说

近年来,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不断加快立法步伐,特别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在明显加快建立和完善。截至到目前的立法进程,今年内,有8部新的法律已经或将在我国产生法律效力。其中有4部已于元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,即公路法、动物防疫法、防洪法、节约能源法;建筑法和防震减灾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;5月1日和10月1日起还将分别正式实施价格法和献血法。

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的公路事业发展迅速。公路法对公路的规划、建设、养护以及路政管理和收费公路等进行了规范。该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、收费、罚款和拦截车辆。”该法对“收费公路”进行了专章规定,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了控制,规定只有3类公路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,并对收费的标准和收费站的设置进行了严格规定。

动物防疫法的实施是为了促进养殖业发展,保护人体健康,并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,预防、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。该法对动物疫病的预防、控制和扑灭,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,动物防疫监督等作了法律规范。

防洪法、防震减灾法,这两部法律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而制定的。防洪法中对防洪规划、治理与防护、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、防汛抗洪以及保障措施等进行了非常具体的规定。

洪涝灾害、地震灾害是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,人类不可避免且必然要面对。仅以地震为例,本世纪以来,世界上两次造成死亡20万人以上的特别严重的地震灾害全都发生在我国。当前我国正处于地震活跃期的高潮阶段,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的法律的施行更是十分必要。防震减灾法总结了我国人民几十年来防震减灾的基本经验,所规定的各项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防震减灾制度和措施,是从事地震监测预报、地震灾害预防、地震应急、震后救灾与重建等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。

能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事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。节约能源法在我国的施行就是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,保护环境,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,满足人民生活需要。该法从法律上规范了我国的节能管理,合理使用能源、节能技术进步等环节。

随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,我国的建筑业发展迅速,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,将要实施的建筑法将严格规范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,维护建筑市场秩序,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,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。这部法律对建筑许可、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、建筑工程监理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规定。

5月1日起实施的价格法对于规范价格行为,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,发挥价格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,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,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价格法具体规范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、政府的定价行为、价格总水平调控、价格监督检查等行为。

10月1日起施行的献血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,这部法律并对血液的采集、储存、运输等各个环节中的监督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,从而保证了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,保障了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,提倡发扬人道主义精神。

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执法。新的一年几部新的法律的施行表明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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